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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国家宪法日?什么又是“宪法宣传周”?忘周知……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保持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,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。
我国曾于1954年、1975年、1978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四部宪法,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订。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。
我国宪法共有4章143条,内容包括了总纲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、国家机构(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、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、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、监察委员会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)和对国旗、国歌、国徽、首都的规定。
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,一切法律、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循宪法的规定,不得违背宪法。
国家宪法日
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,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
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“宪法宣传周”。今年的活动主题是: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,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。